一、学位如何申请?
1、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每半年申请一次,发放一次。上半年申请时间一般为4月中旬,下半年申请时间一般为9月中下旬。
学位评审费用在0-200元之间(依据学校而定),发放学位证书的时间一般为6月底和12月底。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二、学位申请条件
申请自考本科的学士学位条件由各高校自主规定,但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1、已经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是自考本科的毕业生。
2、自考的主干课程平均分在70分以上者。
3、论文辩成绩优良,成绩在80分以上者。
4、参加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5、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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